第九百六十九章 多尷尬啊!
律師本色 by 雪映紅梅
2024-3-15 22:00
“嗯,其實咱們加班的時候比較少,主要是出差,但是基本上也都是短期的出差,去異地開庭,壹般最多三天就回來了,有時候當天去當天回,就是比較折騰人。”方軼微笑道。
他覺得眼前的女實習律師雖然歲數大了些,但不是小白,有壹定的工作經驗,而且感覺情商不低,可以培養下試試。
“沒關系,我不怕折騰。以前在檢察院時我們經常加班,都習慣了。”隋夏微笑道。
“好,歡迎妳加入我的團隊,壹會兒我讓雲喬給妳安排工位,辦入職手續。團隊裏的規定和薪酬制度她會壹並給妳。明天正式開始工作,沒問題吧?”方軼起身伸出右手,微笑道。
“謝謝,謝謝方律師。”隋夏起身,壹臉的興奮,她的律師生涯從此刻開始了。
雖然已經有多年沒踏入職場了,但是隋夏卻並未出現任何不適,也許是雲喬與她接觸比較多,兩人比較投緣的緣故,入職後的第二天她便與雲喬私下姐妹相稱,關系處的不錯。
中午吃飯之時,隋夏更是與雲喬、周穎形影不離,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們是老同事呢。另外,雖然隋夏沒有社交牛逼癥,但是她非常具有親和力,短短壹個星期便與團隊裏的律師和實習律師混熟了。
團隊內部談論案情時,隋夏表現的更像是壹位具有壹定執業經驗的律師,壹點不像實習律師,當然這與她在檢察院的工作是分不開的,也證明了她的專業能力。
雲喬心中慶幸,多虧了師父沒把隋夏安排給自己和周穎,否則她們兩個面對大姐姐壹般的隋夏多尷尬啊!
這壹天,隋夏進辦公室給方軼送案卷材料,方軼突然想起了元旦給團隊成員發福利的事:“隋夏,雲喬在外面嗎?讓她進來下。”
“雲律師不在,今天下午周開東危險駕駛案開庭,她開車去鄰市開庭了。”隋夏回道。
“哦,我想起來了,昨天她跟我提過。我這沒事,妳去忙吧。”方軼說完,去了萬可法的辦公室。
此時,臨市中院審判庭內,雲喬正在開庭,周開東坐在被告席上心情忐忑,期盼二審法院能改判。
酒駕,也就是危險駕駛罪,案情很簡單,自從酒駕入刑後,每年法院都會審很多這類案件,法官也沒覺得這類案子有多難,甚至今天的合議庭成員都是臨時拉的‘壯丁’。
庭審過程與雲喬所料差不多,被告人周開東對案件事實全部認可,僅對量刑有異議。所以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了量刑上。
“法庭調查結束,現在進行法庭辯論。在辯論前,法庭提請控、辯雙方註意,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、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。
先由上訴人發言。”審判長說道。
審判長手裏的案子還有很多沒審理,覺得這麽簡單的案子犯不著多費口舌,走完程序即可,所以開庭前連案卷都未看,但是當事實調查完畢後,他突然覺得這個案子稍微有點不同,與壹般的酒駕案不太壹樣。
“我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,但我是在案發前夜喝的酒,次日早晨開車回家。
由於公路上霧太大,我怕出現交通事故才將車停在了最外側的車道上,我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醉駕。懇請法院從輕處罰……”周開東的態度很誠懇。
“下面由上訴人周開東的辯護人發言。”審判長皺了皺眉頭,看了壹眼雲喬。
“審判長、審判員:辯護人對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,但是被告人周開東飲酒後經過約五個小時才駕車,在有霧看不清道路的情況下將車停在公交車道內,體現出其具有防止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觀意願。
在客觀上,發生追尾事故時被告人駕駛的汽車處於停止狀態,且案發於清晨,路上行人車輛較少。事故給雙方均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重大人身傷害,社會危害性較小。
案發後,周開東能夠如實供述罪行,認罪態度好,且積極賠償另壹肇事方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。
而且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,沒有曾因酒後駕駛受過行政或者刑事處罰,犯罪情節較輕。
綜合上述情節,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周開東從輕處罰,改判緩刑。完畢。”雲喬發表辯護意見道。
“現在由檢察員發言。”審判長繼續推進著程序。
“審判長、審判員,我們認為,……被告人周開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,駕駛的機動車與其他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,並負事故同等責任。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。
壹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證據充足,適用法律正確。請合議庭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完畢。”檢察員認為拘役壹個月的處罰對被告人是適當的,壹審法院量刑並不重。
“檢察員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。”審判長說道。
“好的,針對辯護人的辯護,我們主要發表以下觀點:
雖然危險駕駛罪是刑法分則中唯壹壹個主刑為拘役的輕罪,但並不意味著輕罪就當然屬於“犯罪情節較輕”,是否屬於情節較輕,需要在具體案件中根據犯罪情節進行考量。
本案中,被告人周開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,因遇大霧才決定停駛,但未停到安全區域,而是將車停在公交車道內,致使出站的公交車發生追尾事故,負事故同等責任,故不屬於‘犯罪情節較輕’。
我們認為,對緩刑的適用應當側重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中從嚴懲處的壹面,否則會使社會公眾產生打擊不力的誤解,甚至認為對醉酒駕駛的處罰還不如入刑之前的行政拘留嚴厲。
另外,被告人周開東具有的醉酒程度不高、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、積極賠償並取得諒解等情節,壹審法院在裁量實刑時已經進行了考慮,判決也已經從寬。不應再適用緩刑。完畢。”檢察員回應道。